陕西发布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意见

时间:2024-11-14 10:57:51  来源:中国环境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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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发布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意见

从严格准入要求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升级、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、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着手,持续优化产业结构

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“十四五”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日前发布,提出要统筹高质量治标与有序治本相结合,持续深化全省大气污染治理。
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全省PM2.5浓度不超过35微克/立方米,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.2天,优良天数不少于303天;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4.24万吨、2.22万吨。
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下一步重点任务。从严格准入要求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升级、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、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着手,持续优化产业结构。

从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低碳能源、严格合理控制关中地区煤炭消费量、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、提高关中地区工业炉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、持续推进散煤治理清洁取暖、加快城市供热结构调整等方面着手,持续优化能源结构。

从优化调整货运结构、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、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等方面着手,持续优化交通结构。

从综合治理扬尘污染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、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等方面着手,持续强化面源污染防治。

强化多污染物减排,全面推进VOCs综合治理,完成国家下达的钢铁、水泥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,推进玻璃、石灰、矿棉、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,开展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,稳步推进农业氨污染防控。
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完善差异化电价制度、清洁取暖“煤改电”及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制度,督促指导各地建立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,落实清洁取暖气价政策。优化完善散煤治理清洁取暖补助政策,支持超低排放改造、VOCs源头替代、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,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,完善应急减排清单,落实响应措施。加强能力建设、严格监督执法、加强组织实施,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,持续改善空气质量。

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办主任冀武表示,将坚持减排、减煤、减卡(重型柴油卡车)并重,坚持高质量治标与有序治本相结合,推进产业、能源、交通、供热结构调整,推动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以高水平大气污染治理助力陕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编辑:赵蕴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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